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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29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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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含有丰富的营养素、免疫活性物质和水分,能够满足0-6个月婴儿生长发育所需全部营养,任何配方奶、牛羊奶等无法替代。母乳喂养可以降低婴儿患感冒、腹泻、肺炎等疾病的风险,促进婴儿体格和大脑发育,减少母亲产后出血、乳腺癌、卵巢癌的发生风险。促进母乳喂养是保障母婴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乐山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健康乐山2030”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母婴权益,促进母乳喂养,结合乐山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了《乐山市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目标要求。确定到2025年要达到的定性和定量指标,强调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母乳喂养的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和场所设施,提升母乳喂养水平。二是主要任务。提出“传播科学知识,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健全服务链条,努力加强母乳喂养咨询指导;落实政策制度,着力构建母乳喂养支持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切实打击危害母乳喂养违法违规行为”四大任务16项措施。三是具体安排。包括制定方案、持续推进、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四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广泛开展宣传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宣传教育。将母乳喂养宣传纳入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单位经常性宣传内容。突出需求导向,强调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要针对孕前、孕中及产后家庭等目标人群主动开展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和技能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内容和载体,结合健康教育效果持续改进完善健康教育模式和内涵。倡导孕妇孕期至少接受1次母乳喂养门诊咨询。 
  二是紧盯服务落地。围绕“孕期、产时、产后、新生儿和婴幼儿期”等不同阶段,明确咨询指导服务主体、有关制度建设及工作频次要求。明确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要求。通过建立完善省、市级“云上妇幼”平台,广泛开展促进母乳喂养远程培训指导,为群众、机构搭建母乳喂养咨询服务平台。 
  三是构建支持环境。从保护哺乳期女职工权益、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构建母乳喂养支持环境。针对四川省目前实施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育儿假保障措施进行重点强调,并明确了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的开具时间、证明式样及“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式样。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根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告法有关条款,对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禁止性规定进行再强调,对医疗机构在促进母乳喂养工作中不得从事的行为进行再明确,从引导行业自律、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等3个方面加强危害母乳喂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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