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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24.01.20-2024.03.01)

发布时间: 2024-03-04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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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乐山市市中区韵美健身馆 个体工商户 92511102MA6330DQ2L
乐卫公罚〔2024〕002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1000元 0.1 2024/2/26 2099/12/31 2027/2/25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511000008550437J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151100000855043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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