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视力色: |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乐山炯炯眼科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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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MAACHCMW351110215D211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孙华梅 (胡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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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5111111979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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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69号 |
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1104号领地蘭台府二期2楼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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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股份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其他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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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 疗 科 目 |
眼科(仅限于眼科常见病非手术诊疗、塑形镜验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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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0(张) |
接 诊 时间 |
9:00-20:00 |
联 系 电 话 |
400-620-2088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户外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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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108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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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1年8月10日起,至2022年8月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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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乐)医广【2021】第08-10-23号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