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31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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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建立任务台账清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

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及市委七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健康乐山建设和健康中国行动,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增强党员政治定力。抓好公立医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和创建"五好党支部"建设,突出党组织政治核心功能。全力打造"党建引领助推健康乐山建设"品牌,深化党建政治引领。继续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

2.持续正风肃纪。扎实严明党的纪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依法依规开展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工作。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内审制度,细化监督内容和操作程序,提升审计质量,强化内部风险防控。

二、推进改革创新

3.持续深化综合医改。编制"十四五"医改规划。完善和落实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根据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补助资金。深化按病种为主的复合式医疗和保障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推进商业健康保险规范有序发展;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和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立项及定价工作。

4.巩固完善分级诊疗。网格化布局组建医联体,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加强慢性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推行慢病患者用药长处方制度,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探索医联体内实行门诊慢病一体化管理;加强全科医生和签约服务团队建设,规范签约服务流程、内涵及收费,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和功能,将单一疾病治疗变为综合健康管理。抓好沐川县、夹江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

5.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启动二级医院绩效考核,健全绩效考核质控体系。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建设,以制订落实医院章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重点,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强化公立医院运行动态监管,对医疗费用指标不合理增长单位进行"点球式"通报预警和督促整改。

6.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优化医院用药结构。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组织开展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和分级应对。加强公立医院药品配备与使用情况监测,持续推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7.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制定《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依托"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系统,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完善医疗"三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信用评价试点,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信用制度。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开展监督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8.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卫生健康工作台账》,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推出新一批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特色服务事项,制定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清单。不断完善电子证照库,推动更多证照数据实现在线核验和共享。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和现场审查工作细则,制定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以医疗机构校验为抓手,进一步清理、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科室设置、床位编制、医技人员配置、房屋设备等。

三、深化健康扶贫

9.持续推进健康扶贫。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坚持精准方略,下足"绣花功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0%的疾病在县域内诊治。通过综合措施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依规转诊至县域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深度贫困地区进一步控制在5%以内。对罹患25种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消除102个村卫生室"空白点"。推进乡村一体化改革试点,实施"县招乡用""乡聘村用""编制下放"和"人才本土化"工作,持续推进"乡村医士班"定向培养。抓好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中卫生健康改善工程、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三个行动",开展好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规范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就医信息精准管理。

四、推进高质量发展

10.推进健康乐山建设。系统开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及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编制"十四五"全民健康高质量发展规划、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等专项规划。完成"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规划年度监测及终期评估。抓好《关于推进健康乐山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乐山行动考核评价指导方案》《健康乐山行动监测评估指导方案》等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

11.推动区域卫生健康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构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卫生健康发展新格局。扎实推进《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动"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加快落实全域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举办"两县一区"基层卫生技能市级竞赛,持续开展民族地区基层卫生"三个行动",努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12.促进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大型医院"高精尖优"发展工程、县级医院"服务主责"提档升级专项计划和基层卫生"履职尽责"工程,努力实现"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开展基层特色专科和县域次医疗中心能力提升建设。持续开展疾控机构"爱岗敬业三年行动"和行风建设。持续推进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市疾控中心接受省卫生健康委"三乙"复审,金口河区疾控中心达到"二乙"标准。加快推进沙湾、金口河、犍为等区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沙湾、金口河、井研等区县创建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13.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编制乐山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健康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持续推动未定级社会办医院定级定等,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大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康养产业基地、中医药康养基地等,着力打造医疗、养生、休闲功能一体化,健康服务、健康产业、文化旅游、体育健身融合发展的集聚区。深入发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行业融合应用。

14.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开展智慧医院评审。积极开展5G智慧医疗试点工作。推进"天府医健通"接入工作。积极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智慧药房"建设。推动电子健康卡与电子医保凭证融合应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和互联互通测评。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化健康管理。依据《四川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提高县域医疗资源协同服务能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建设。加强健康医疗行业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统计口径和上报渠道,提升数据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自动生成及一键上报。

五、提升医疗服务

15.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加强医疗技术、医疗废物、院感等规范管理,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强化质控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进一步规范护工管理。强化院感管理,严防院感事件。做好无偿献血统筹协调工作,持续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安全;推进无偿献血者血费直免工作。强化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提升满意度测评水平。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

16.提升基层卫生服务。继续推进社区医院创建试点工作。加快家庭医生示范工作室建设,做好家庭医生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活动。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完善以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政、绩效"六统一"的服务模式,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和执业期满再注册工作。持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方法,强化服务项目的短板弱项,确保重点人群重点服务项目落地落实。

六、加强公共卫生

17.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深入贯彻实施《疫苗管理法》,强化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提高预防接种质量,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疫苗全程可追溯。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沙湾区力争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和管理,提升全市患者规律服药率;持续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夹江县继续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继续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18.加强重大疾病防治。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防控指南》,强化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有力防控疫情。推进全市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持续加强"三线一网底"防治体系建设,达到治疗覆盖率、病毒载量检测率、治疗成功率三个90%目标。强化结核病防治重点措施落实,推动县级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应用。巩固全市血吸虫病、克山病、麻风病、疟疾等消除达标成果。巩固完善防止输入性疟疾再传播措施。

19.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乐山市(含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继续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社会公示,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积极开展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乡镇(街道)、省级卫生村(社区)、省级卫生单位创建和巩固工作。在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继续开展深度贫困县"卫生家庭"和"健康红旗能手"评比工作。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厕所革命"。

20.加强职业病防治。推动实施职业病防治监测项目。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加大"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重点行业尘毒危害治理"执法力度,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管理防控,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推进健康企业创建活动。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监管,加大对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职业病诊断机构和体检机构建设,实现市级有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县(市、区)有1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

21.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市疾控中心完成2020年度省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2020年度省下达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持续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积极开展合理膳食行动。

22.加强卫生应急工作。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标准和规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警工作水平,及时规范开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培训演练方式,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人禽流感、鼠疫等突发、新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与应急处置。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和医疗救治工作,强化流行病学调查、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继续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定点救治医院管理,不断规范病人留观和救治。

23.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监测,获取各区、市、县健康素养水平数据。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巡讲,打造健康教育阵地,在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地设置规范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

七、加强中医药工作

24.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战略,开展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进度完成市中医医院"省级中医医疗区域中心"和犍为县、峨眉山市、沙湾区、峨边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工程"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特色学科(专科)建设,鼓励乡镇卫生院创建市、县级中医重点专科;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加大对乡村中医人员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犍为县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五通桥区启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和命名活动,开展第六批省中医师承教育,开展"西学中"培训,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县级中医骨干的培训。

25.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市中医医院创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营造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取"三个一批"项目。注重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融合发展,培养壮大中医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旅游,探索创新中医医养、康养模式;加强工作督导,完成五通桥区、井研县中医药资源普查任务。

八、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26.加强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推动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人口发展形势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高效利用四川省便民服务平台,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确保群众办事"零跑腿"。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设一批市级示范单位。持续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少生快富"民生工程,稳妥实施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加强峨边、马边两县生育秩序整治,2020年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5%以内。

27.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做好《2011-2020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妇幼健康收官工作。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8%以上,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10万、5.5‰、6.5‰以下。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协调机制,加大孕前优生检查宣传力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9%以上;推进产前唐氏筛查补助项目,产筛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7%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加强爱婴医院动态管理,持续开展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推动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扎实实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两癌"筛查等项目。加强母婴保健技术质量控制与管理。探索市、县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联体建设。沙湾区、井研县妇幼保健院积极争创二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五通桥区妇幼保健院接受省级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复评。

28.促进老龄健康工作。启动编制"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出台《乐山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实施医养结合"六大行动",推进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积极创建医养结合省级示范点。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聚力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29.推进计生协会工作。落实《四川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四川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完成市计生协改革任务。开展"暖心家园"试点,为特扶家庭提供心理抚慰、困难帮扶、文体活动等服务,帮助特扶家庭走进健康生活。开展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确保保险覆盖率100%,探索新的保险形式,增加计生家庭抗风险能力。参与家庭健康促进,拓展生育关怀,引领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提供专业化服务。

九、强化支撑保障

3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支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分配方式。推进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覆盖面。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分配机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评分体系。优化岗位设置管理。强化干部人才支撑,落实定向医学生诚信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扎实推进卫生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民族地区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评选体系。做好援外医疗队选派、管理任务。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推动县(市、区)建立村医退出机制。

31.强化财务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管理,以"补短板"为契机,不断争取国家专项债券和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对艾滋病、精神疾病防治、计划生育暖心行动等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专项预算项目库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库管理,对成熟度高、投入效益明显的项目要优先保障。推动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卫生健康财政资金监督及绩效管理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继续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启动《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及直属单位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乙类设备配置管理工作。

32.加强卫生项目工作。高位谋划"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接争取,深入调查研究,规划储备一批扬优势、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继续做好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和"十四五"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库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市级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竣工投用。

33.加强行业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卫生健康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做好市卫健委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和认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总结。坚持委务会集体学法学策学文制度。

34.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工作。以压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为主线,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着眼舆论氛围营造,完善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作用,不断提高市民关注度。畅通行业与媒体沟通渠道,打造卫生健康信息高地。加强医疗自媒体规范化建设。

35.全面加强风险防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安全维稳、负面舆情等风险,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积极推进公安警力进医院试点与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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