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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9-11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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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柯、王文辉、曲别拉布、夏旭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我市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我委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专班,部署推进该项工作。20245,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曲别拉布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市献血办)、市中心血站具体负责,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加快推进,争取在今年内完成。

(二)20245月,市卫生健康委分别收到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提供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4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表示将全力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关部门,参照其他市州先进经验,推进我市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事宜。

(三)市中心血站于20246月对省内已经实施“三免”政策的部份血站,包括泸州、眉山、雅安、达州、宜宾、德阳等市中心血站进行调研,摸清情况,借鉴其他市州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乐山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获奖者“三免一减”激励政策实施方案》。

1.“三免一减”政策主要内容:按照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经申报办理“爱在嘉州博爱卡”,实施“三免一减”政策:(1)我市城区免费乘坐由公交公司运营的公交车,每月不超过60;2)免交政府投资举办旅游景区首道门票;(3)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持有“博爱卡”人员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自费部分(不含专家门诊、特需门诊及慢病门诊);4)减免政府投资举办公共体育场馆门票、场地等费用。

2.“三免一减”政策涉及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共10个部门。

(四)市卫生健康委先后三次组织对市中心血站起草的《乐山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获奖者“三免一减”激励政策实施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审核,于710日形成《乐山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获奖者“三免一减”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拟制了《乐山市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获奖者“三免一减”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送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市政府组织下,召开10部门专题研讨会议。根据收集意见和10部门研讨会议内容,报经委主要领导和市领导审核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定稿并印发执行。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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