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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乐卫发〔2019〕42号)要求,经“两县一区”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20年乐山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以下单位书面、电话反映: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管理科电话:2415653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人事科)电话:2495859
电子邮箱:467425219@qq.com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乐山市市中区白蜡街105号。
附:公示(附件)2020年乐山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