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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疾控中心新冠疫情健康提示

发布时间: 2021-11-05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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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新一轮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已蔓延至多个省份,我省也发现多起本土病例,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非必要不前往近期出现疫情的重点地区。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近期出现疫情的重点地区和与病例活动轨迹关联的地区。

二、减少人员聚集。严格大型会议活动监管,原则上不开展线下节庆、大型会议、联欢、聚餐等活动,倡导线上举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会议规模超过100人的,参会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尤其是即将迎来彝族年的少数民族地区,返乡人员增多,需加强人员排查,减少人员互串及聚集性活动。

三、来(返)乐人员须主动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城市来(返)乐人员,在抵达我市后,应当立即向所属单位、居住宾馆或所在(村)社区报告,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拒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压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控政策法规宣传,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并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

五、从严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车站、超市、餐馆、酒店、文旅场所、体育场馆、商务楼宇、各类门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预约、限流、错峰、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等措施,做好客流疏导,防止人员聚集。

六、做好个人防护及疫苗接种。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消毒、出门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等异常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前往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目前我市现已启动新冠疫苗加强针免费接种,符合接种条件人员请尽早接种。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时刻保持防疫警惕,掌握防疫知识,积极做好自我和家人防疫,通过权威渠道了解疫情动态,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凝聚起坚不可摧的抗疫强大力量,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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