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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范围内消毒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工作,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后简称"市支队")采取多种措施全面落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的规范了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了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
一是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培训会,培训相关管理人员30余人,培训会重点对消毒产品相关卫生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了生产企业依法生产的法治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市支队根据生产企业经营状况,通过现场核查企业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产品抽检等情况,对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共计评价生产企业11家,评价率为64%。通过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生产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行为。
三是积极开展消毒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市支队结合各项工作要求,对经营单位售卖的抗抑菌制剂和生产企业生产的消毒剂进行了抽样检测工作。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后,所抽检抗抑菌制剂未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和咪康唑,所抽检消毒剂含量符合要求。
四是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市支队结合日常监督和双随机检查工作,积极查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各类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对2家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支队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