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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队来乐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督查

发布时间: 2021-08-06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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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29日,省总队公共卫生支队谢莉莉副支队长带队,一行3人来乐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督查工作,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廖波副支队长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随机抽取了位于五通桥区的四川省乐山通给水处理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督查。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成品标签是否符合规范和生产过程原始记录是否齐全等情况。要求生产企业严格遵守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厂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严格把好原材料采购关口,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督查组一行还先后对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水厂、第五水厂,中电建夹江青衣水厂、夹江县木城镇自来水长开展汛期集中式供水单位大检查。督查组一行深入到集中式供水单位混凝池、沉淀池、过滤消毒车间等全过程,了解汛期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取水口是否受汛期影响、水厂制水工艺是否适应汛期要求,水质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实验室水质自检是否完备、水厂使用的涉水产品是否符合要求、水厂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等关键环节的情况。

针对督查组当场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市支队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指导相关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和完善,全力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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