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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山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7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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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十四五”时期我市护理工作,促进我市护理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四川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并制定了《乐山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329


乐山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15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川卫发〔202220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全市护理事业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将护理事业发展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以提升护理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为重点,完善护理管理机制,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丰富护理专业内涵,拓展护理服务领域,全市护理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护士队伍持续发展壮大。截至2020年底,我市注册护士总数1.0572万人,较2015年底的0.7507万人增加了0.3065万人,增幅达28.99%;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015年的1.28增加到2020年的3.35;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略有上升,由1:1.05升至1:1.232020年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护士总数为2473人,较2015年增长28.7%,基层护理队伍不断壮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比达74.29%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渐提高,为我市护理事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成立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完善医疗机构分级护理质量管理体系,设专职人员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完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鼓励护理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鼓励患者参与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发挥乐山市各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作用,以敏感指标为抓手,加强护理质量分析与评价。通过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中医护理特色逐步凸显,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3.护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以信息化和“智慧医疗”为载体,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程,探索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社区护理服务和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护理延伸到社区及家庭。护理服务模式持续优化更新,护理方式更加多元,护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惠及更多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出院后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在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康复、安宁疗护等领域作用强化。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比达100%,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4.护理管理水平稳步提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危险,切实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全面启动电子化注册后,注册进度接近100%,电子证照申领工作有序推进,护士执业管理更加便捷高效。医疗机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绩效考核与岗位管理相结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

十三五期间我市护理事业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我市的护理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比,也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护士队伍数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二是护理服务供给与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护理服务内涵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四是护理学术水平与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护理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的机遇挑战

1.“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工作。护理事业需要紧紧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构建全面全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2.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对护理服务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提出迫切需求,需要有效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创新多样化老年护理服务模式,满足失能、失智老人护理服务需求,缓解老龄化社会的照护压力。

3.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护理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护理领域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群众的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从护理体系、服务、技术、管理、人才等多维度统筹推动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护理同质化水平。

4.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护理事业创造了新条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卫生健康领域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为推动护理服务模式创新,提高护理服务效率,推进我市护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稳步提升护理管理水平,不断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与外延,大力发展护理健康产业,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推动全市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服务大局。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持续改善护理服务,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健康乐山建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的护理服务。

2.能力建设,高质发展。强化护士队伍建设,不断增加护士队伍数量,优化队伍结构,注重护士能力培养,实施科学岗位管理,全面提升护士队伍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促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3.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及护理核心制度,依法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强化落实护理基础管理,提高护士岗位胜任能力,以质量指标为抓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4.服务创新,增加供给。拓展护理服务领域,丰富护理服务内涵,深入推进实施老年护理、居家护理、延伸护理等新型护理服务模式,进一步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护士总数达到1.4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5人,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基本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持续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有效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和社会需求。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护理”,护理内涵外延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老年、中医、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实施科学岗位管理,健全完善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的体制机制,提升护理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基层护理服务,建立健全基层护理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基层护士数量和能力与基层医疗机构规模和服务功能相适应。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

专栏1 乐山市“十四五”期间护理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2025

性质

1.注册护士总数(万人)

1.057

1.4

预期性

2.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35

4.5

预期性

3.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

11.23

1:1.24

预期性

4.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0.63:1

0.851

约束性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比:

0.27:1

0.651

 

5.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0.49:1

0.751

约束性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比:

0.32:1

0.55:1

 

6.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人)

2473

3000

预期性

7.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总量的比例(%

/

95

预期性

8.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

/

90

预期性

9.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10.  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参加

培 培训比例(%

/

90

预期性


























备注: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包括:老年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急诊急救、康复护理、中医护理专业护士。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结合我市人口结构变化、疾病谱特点和群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大型医院优质护理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当地综合实力强、护理学科水平高的三级医院,通过组建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形式,健全完善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不同医疗机构结合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2.增加护理服务资源。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护理中心等。健全完善社会办医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延伸护理服务至居家,开展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

(二)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1.持续增加注册护士数量。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士队伍数量,特别是从事老年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安宁疗护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护士数量,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护理人员数量。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增加一线护士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求。

2.加强护士培养培训。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完善护士分层培训体系,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强化新入职护士的岗前及规范化培训,加强骨干护士、专科护士、护理管理、科研创新等人员岗位胜任力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儿科、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鼓励在职护士提升学历层次、职称等级。扩大专科护士培养的规模和范围,健全专科护士管理体系,探索专科护士职业发展路径。


3.拓宽护士职业路径。从护理工作实际和护理专业人才发展出发,以社会和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拓宽以临床护理服务水平、质量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的护士职业发展路径。逐步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制度,拓宽护士职业发展空间,让护士在疾病预防、医疗护理、老年护理、健康管理等多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促进护士职业发展。

4.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要求,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更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医疗机构为护士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护士在职业环境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持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巩固优质护理服务成效。进一步引导优质护理服务向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延伸。巩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成效,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比例显著提高。以切实解决患者问题、促进患者康复为目的,全面推进责任制整体护理,贯穿集患者生理、心理、社会、文化、精神为一体的整体护理思维,落实病情观察、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出院指导等工作要求。探索推进医护一体化、多学科合作模式,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强化护理人文关怀,实现优质护理服务扩面提质,不断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

2.创新优质护理服务模式。结合分级诊疗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创新发展多元化的护理服务。三级公立医院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入院一站式服务,推广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服务。支持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上门护理等,将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行动不便、高龄体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

3.不断完善后勤支持系统。医疗机构应从人、财、物、后勤等多方位加大对护理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各种临床护理辅助支持系统,通过大数据采集,逐步实现护理资源共享、服务领域拓展,提高护理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同时减轻护士工作负荷,为实现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护理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等提供技术支撑。发挥区域信息平台纽带作用,打破信息孤岛,在防疫科普、心理疏导、远程护理会诊等领域,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

4.持续提升护理质量水平。医院应当建立与医院规模、任务和组织目标相适应的护理管理体系,推行分级管理,通过护理管理委员会,定期研究护理质量问题、推进护理质量改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指南,制定护理制度、工作常规和操作规程,持续更新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对医院护理质量实行全程管控。充分发挥护理质控中心作用,健全护理风险防范体系,严格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建立护理质量监控信息系统,完善质控管理程序,持续改进监测质量指标。

(四)加强护理科学管理

1.加强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对编制内外统筹管理,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转为岗位管理。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护士评价机制,薪酬重点向高风险、高强度、任务重的临床一线护士岗位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2.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省级、国家级护理专业工作会议、学术会议、调研等工作,鼓励我市护理管理队伍赴外省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邀请优秀护理专家到乐分享经验,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理念与科学管理模式,为护理管理者引入创新的管理思路,以创新带动护理行业发展,为我市护理管理事业稳步推进注入新的活力。加强院校合作,推进教学、临床、质控协同发展。

3.提升科研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甲医疗机构加大护理科研创新投入,培养一批护理科研骨干。将创新灵感与实际问题相结合,运用科学的技术与方法切实解决专科护理难题,为患者提供更优质、专业、科学的护理服务。

(五)深入开展老年护理服务

1.完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增加老年医疗资源供给,扩充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床位数量。规范老年护理服务行为,创新多元化老年护理服务模式,探索老年标准化病房建设。同时大力发展社区、居家护理服务和日间护理服务等,推进老年护理区域联动,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护理服务专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患者健康服务需求。

2.加强老年护理培训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市、县、医疗机构三个层级培训,实现医疗机构内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全覆盖的普及性培训。着力开展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提升老年护理专业能力,同时带动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多措并举提升我市整体老年护理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


3.加强医疗护理员管理。继续推动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定点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作用(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加大医疗护理员的培养能力。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并按照要求加强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逐步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定期进行培训,并对工作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提升其服务质量。

(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护理服务水平

1.增加基层护理服务供给。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能力和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的专业能力,通过开展特需上门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和线上“云服务”多种方式,不断满足基层社区居民多样化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预计2025年,我市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人数达到2800人。

2.提升基层护理服务能力。加快基层护士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护士人力配置。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护理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建立上下联动、“手拉手”帮扶机制,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护理服务能力。

(七)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1.充分发挥中医优势,提升中医护理品质。规范实施中医护理常规、方案、技术操作标准。发挥中医质控中心作用,定期开展中医护理适宜技术规范化培训,推进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同质化进程。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创建中医护理质量核心指标体系,持续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持续开展中医特色护理,加强人才队伍培养。促进中医护理向基层和家庭延伸,加强中医护理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老年护理服务、慢病护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人民群众在中医护理健康服务中的获得感。切实加强中医护理人才培养,对中医护理临床骨干实施分层培养,发挥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及中医护理治疗专科护士的专业引领作用,提高中医护理服务水平。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与加大人才培养。

(八)加快发展安宁疗护

按照《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市实际,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内设安宁疗护床位,开展服务,满足老年、肿瘤晚期及其他慢性病终末期等患者的需求。完善安宁疗护相关护理流程、工作制度等,加快培养培训从事安宁疗护服务的专业人员,提高安宁疗护护理服务能力和质量。发挥安宁疗护适宜技术在临终患者症状管理、舒适护理、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的生存质量。

(九)提高妇女儿童专科护理能力

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妇女保健、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亚专科建设。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大产科、新生儿、儿科专科护理从业人员的专科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助产士职业资格管理,推进围产、助产、儿童慢病管理、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护理发展进程,确保母婴安全,提升妇幼服务能力。

(十)提升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储备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救援护理人才,建设救援队护理专家人才库。依托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平台和各级学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强化传染病防控与医学救援相结合的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伤患救护能力。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加强院感防控、个人防护、应急处置等全员培训。

(十一)加强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

深入开展与省内各地区之间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面向川西南的凉山、甘孜、阿坝三州,增进护理学科联动,积极推动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护理服务课题研究,促进护理水平的提高,在护理管理、制度政策、人才培养、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大交流合作的力度。充分借鉴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市实情,健全完善护理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实现经验共享、互利共赢。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促进护理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护理工作发展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加大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力度,为全面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推进护理工作发展、大力发展护理服务业及相关产业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落实,务求实际成效

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本区域和本单位实际,梳理重点任务要求,积极开展调研,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加强推广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取得护理事业发展新成效。

(三)促进实施,加强监测评估

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建立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对规划实施进度进行监测和评估,2023年和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医疗机构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和终末期评估,以增强规划执行力,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对各单位实施规划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媒体形式,加大护理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以及成效和典型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护理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护理事业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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