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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乐山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6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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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现将乐山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卫生健康工作,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光浩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赵迎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雷建新  副市长

    副市长

    市政府秘书长

李宇飞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成 员:梅小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慧娟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高志飞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晓勇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市委网信办主任、市数字经济局局长

  剑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吴小怡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国清 市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成定彬 市教育局局长

李志强 市科技局局长

  航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剑 市民政局局长

  伟 市司法局局长

金雪冰 市财政局局长

魏立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齐向东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智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平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薛润国 市商务局局长

成冬娟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伟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杨 市应急局局长

  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素英 市医保局局长

    市体育局局长

黄国兵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令狐雅共青团乐山市委书记

  涛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谢世文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饶志明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磊 乐山海关关长

宋纪江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参加。

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

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领导小(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进有关专项工作。

(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光浩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雷建新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审议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解决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组长:陈光浩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雷建新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审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健康乐山建设专项工作组

  长:雷建新    副市长

副组长:李宇飞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定彬    市教育局局长

  蕾市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医保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乐山日报社、乐山海关、市烟草专卖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统筹健康乐山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健康乐山行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措施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工作组

  长:雷建新副市长

副组长:李宇飞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城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乐山海关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部署;研究制定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制定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规划、监督评估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市职业健康推进专项工作组

组 长:雷建新    副市长

副组长:李宇飞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地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药品安全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

  长:      副市长

副组长:梅小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志斌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曲别拉布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市医保局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园林局、乐山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全市药品安全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推进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做好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乐山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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